分數踐踏孩子自尊往上爬?兒童英文補習怪現象!
話說在台北市,沒有補英文的孩子,100名應該找不到10位。
聽從親友推荐選擇北市東區大道兒童美語上課,該名老師是從莫x衛體系出來自立門戶。
第二次去上課就看到有位孩子被老師罵哭了,老師還對一旁的家長說:「妳兒子再這樣子,我沒辦法教他!」
只見媽媽還在一旁鞠躬道歉:「我回家會再跟孩子說說…」
我是不知道那位孩子犯什麼錯,只覺得孩子如果念得不愉快,家長就要考慮是否有繼續學習的必要?
【名師】是分數和家長捧出來的..
也覺得這老師果然是『名師』,讓家長這麼低聲下氣的帶孩子前來前學。難得一見的高張氣燄,想必長久以來被家長給捧慣了...
上了幾堂課後,對於他們的教育方法,感到有些訝異…像英翻中,必需像英文結構一樣直譯,不能按照中文說法來寫;像兒子習慣用中文式說法來修釋,就被當成累犯,一再被罰寫…
外師的妻子也常打電話來反應,指兒子有些錯誤都一犯再犯,要我們努力一些!於是私下和兒子溝通,他反應有時老師上課態度很奇怪,還會故意哈哈嘲諷他,連這個也不會...我只好鼓勵他,那我們就多練習吧...
由於錢都交了,就只好抱著姑且把這期上完的心態。
到底是小孩在念書?還是家長來補英文?
該體系出來獨立門戶外師開的補習班,對孩子的要求都很嚴格,並且希望父母能一起陪同上課,因為作業多樣化,小學的孩子,很難一一記住。
其實誤打誤撞來報名,對於該體系的精神與要求,並不是很瞭解,這是我在找補習班時犯的第一個錯誤,提供大家參考,不要跟我一樣走冤枉路。
由於本身是上班族、雖然時間很彈性,但又身兼很多單位志工;雜務繁忙,我的想法是找間補習班,就把加強英文的工作委託給對方。
畢竟讀書是孩子自己的事,如果連我都要去上課,那我乾脆自己在家教就好了!
特別還傳達我的想法給老師的太太,為了要招攬我這名新生,她當然都一口附和。剛開始上課,老師的妻子確實花了些時間,在跟兒子說些流程與規則;但畢竟她坐櫃檯,負責學生太多,有時候交代的也不夠周密,東一句、西一句,孩子自然聽得霧煞煞。
與其他有父母陪同上課、有家長幫忙做筆記再加強提醒的孩子相比,小兒出狀況的機會看起來就比較多。
因為該體系作業較多,上週三(4/13)期中考,就請了一堂假,但還被要求去拿上課錄音帶回家聽,以及寫作業。錄音帶部份只聽了一個多小時,沒有聽完,於是就少做了一項錄音作業,當然我也不清楚聽錄音帶是為了要寫作業…兒子自然更狀況外…
作業漏寫一樣,不準進教室上課
基於花博展期即將結束,本週三(4/20)趁小孩上半天課,下午去逛園區。
不過每每想到傍晚的英文課,母子倆人心頭都有莫名的壓力;還特別跟外子說,逛得很累是否晚上不用上課?
當然是不行!外子認為,該上的課還是得上。平常我們只負責接送,鮮少上樓瞭解狀況。但昨天想想好久沒去打招呼,特別上樓看看…
沒想到,竟然看到兒子站在櫃檯前錄音,眼中含淚滿臉委屈的表情…
很訝異的詢問怎麼了?櫃檯說我們作業少做一樣,所以這堂課在外面罰錄,不能上課。
當下聽了火氣就來了!
我交錢是來上課的,不是在教室外面被罰錄音,如果功課有漏寫,那我們回家可以趕緊補寫,但不能用不讓我們上課這種方式懲罰孩子!
不準進教室,是為了要趕上進度?
他們解釋怕兒子趕不上進度,所以罰他在外面罰錄功課2小時;錄音這種工作是可以隨時隨地做的,如果這樣子就可以取代上課、就可以趕上進度,那我為什麼要交錢上補習班?
看到兒子遭到填鴉式、不準上課等羞辱的處罰,其實怪自己比怪任何人都多。坊間很多補習班為了做出口碑,都會使用強烈的手段來壓迫孩子學習,難道拿高分一定要踩在孩子自尊上才做得到嗎?
聽見我和櫃檯在爭執,這時候外師還從教室走出來,對著我和兒子表示:「妳知道你們問題在哪裡嗎?你們程度太差了!」
我們程度好,做啥來補習?這外師又以其高傲姿態,羞辱我們一次!
當下決定大道兒童美語這種教育體系不適合孩子,就跟櫃檯說要退費不上了,但這位老師的太太低頭算了一下,抬頭表示我們剛好超過1/3堂不能退錢!
不準上課、不準退費!
其實開始上課日期她就提前算兩堂、中間請假不能補課也要算、昨天來上課不能進教室也算,照她這樣子算,當然不能退費…
特別在此提醒各位家長,一定要把收據留好、要確定當期開始上課及結束日期。手中有三張收據,每張寫的日期都不一樣!也沒有註明課程起始日期!當時也沒留意,只好從當初對方提供他人筆記本的影本當參考,上面這一期第一堂課日期就是比對方說的晚兩堂日期。
其實與補習班交惡經驗,實非忙碌家長所願,不過建議送孩子上補習班後,還是要抽空觀察狀況。
尤其是小學生不會為自己平反,總認為老師是對的,就算師長作法是錯的,也會以為是自己不對;那父母不但在金錢上吃虧,孩子心靈受創更是難以用金錢來衡量的。
最後要與大家分享心得,並不是嚴厲的體系對自己孩子就是最好的選擇,每個孩子有不同個性與特質,不適合一律用打壓方式對待。我們不是因為分數高低而愛孩子,是因為他是我們的孩子而愛他,要謹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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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—04/22
由於對方不願意我們在補習班內討論,事後去警察局協調,竟然還開口說:「十年來也沒碰過這種事…」
還說我們相約警局協調是浪費她的時間…那她不讓孩子上課,浪費我們接送與孩子時間又該如何呢?
這是什麼意思?表示大家都認可這種蠻橫、沒有愛心、包容心、同理心對待孩子的教學模式嗎?我們只是抗議繳了學費,卻沒有受教權,這種行為反而被當成異舉?這當中該檢討的層面,確實不少…。
家長們醒醒吧!救救自己的孩子,別為了分數,讓沒有師德的老師踐踏孩子的自尊!